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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衡吊安全操作规程(二)

发布时间:2020-11-09 浏览次数: 919次

平衡吊安全操作规程:


1.制止起吊物为氧气瓶、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;

2.制止直接吊运带棱角快口或未垫好的工件;

3.制止将吊物悬停在空中或悬挂着直接在吊物上作业;夜间作业有必要有满足的照明;

4.机床操作人员在起吊机床上的工件时,在卡盘或顶针未松开,工件可以自在搬动前,不得将起吊绳络住工件或用起吊钩勾住工件,避免吊臂误动作,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;

5.作业结束,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则的稳妥位置并切断电源;


平衡吊



6.运用平衡吊吊卸工件时,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则:

A、没有保险装置禁绝运用;

B、严格遵守负荷量,禁绝超载;

C、禁绝斜吊,工件的固定螺丝没卸下禁绝起吊;

D、拉转悬臂吊,先要清除地上的障碍物,以防绊倒;

E、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工件未挂好,禁绝起吊;

F、不管重吊或轻吊,使其旋转都有必要稳步的拉着绳索,转到需求的角度后,方可放手;制止猛拉,急拉或任其自动旋转。

7.检修行车时,应停靠在安全的地点,切断电源,挂上“制止合闸”的警示牌;

8.作业后,断开电源开关,清理机床周围杂物,坚持通道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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